因为申领残保金的资质审核要求在每年6月之前完成,所以今年也早早的登陆了审核站点,结果是一个大写的502错误,打电话咨询了一下之前咨询过的老师,被告知这一块业务统一迁移到了浙江政务网。贯彻“最多跑一次”的指导方针,浙江政务网把很多业务揽在了肩上,第一感觉是确实提供了方案,第二感觉是门户页分类有点乱,想要找到待办业务有点困难,好在搜索的功能还是给力的。
因为往年一直是叫残保金申报,所以很自然的选择了第一项,结果提示企业没有待办项,电话咨询了一下申报页面所留的电话,原来这个申报其实就是申领的意思,要等到九月份,确认过资质的企业才可以选择办理该事项。六月份之前所做的工作,只是企业的申请资格的确认工作,回过头看了下搜索结果,觉得“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这个项目有点儿接近资质确认的意思。
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
资格审核系统启用了崭新的界面,看起来专业了许多,但因为更换了一个站点进行申报,所以申报的时候需要补全一些企业的信息。人员申报的数据输入较为方便,仅需要输入证件号,系统会查询数据库自动补全人员的信息,还有一个大的变动就是,新版资质审核仅需要上传合同的照片,往年审核的时候需要同时提交工资流水,本次审核时虽未强制,但申报时老师还是提醒需要提交,最后单独发给了负责审核的老师,其实大数据时代,企业信息相对比较透明,只要提供一个接口,有啥是查不到的呢。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征收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属、外省市驻甬单位),均须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未达比例的,依法缴纳残保金。
征收标准
自2016年1月起,征收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4元。
抵扣标准
按每人每月24元标准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月可抵扣残保金1600元,抵扣数额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应缴残保金总额。
征收与抵扣申报
残保金征收期为每年的9月份,残保金抵扣办理期为每年1月15日至6月30日。
2021年度的残保金抵扣申报地址为:cbjdk.nbcljyz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