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色温
色温是表示光源光谱质量最通用的指标。一般用Tc表示。色温是按绝对黑体来定义的,绝对黑体的辐射和光源在可见区的辐射完全相同时,此时黑体的温度就称此光源的色温。低色温光源的特征是能量分布中,红辐射相对来说要多些,通常称为"暖光";色温提高后,能量分布中,蓝辐射的比例增加,通常称为"冷光"。一些常用光源的色温为:标准烛光为1930K(开尔文温度单位);钨丝灯为2760-2900K;荧光灯为6400K;闪光灯为3800K;中午阳光为5000K;电子闪光灯为6000K;蓝天为10000K。
色温对感官的影响
低色温:色温在3300K以下,光色偏红给以温暖的感觉;有稳重的气氛,温暖的觉;当采用低色温光源照射时,能使红色更鲜艳。中色温:色温在3000--6000K为中间,人在此色调下无特别明显的视觉心理效,有爽快的感觉;所以称为"中性"色温。当采用中色温光源照射时,使蓝色具有清凉感。高色温:色温超过6000K,光色偏蓝,给人以清冷的感觉,当采用高色温光源照时,使物体有冷的感觉。色温过高,会对人体生物钟会产生干扰,长期使用不仅伤眼,还将影响睡眠,造成生物钟紊乱,进而降低人的免疫力。
近距离LED灯具
LED光源实质上是一种蓝黄混合光,其天生带有一定量的有害蓝光,而随色温的增加,这种有害蓝光的能量也就越强。因此,对于台灯等近距离照明的灯具,国家在GB/T 9473-2017国家标准《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中规定:“色温不可调、且标称的相关色温高于4000K的LED灯具,应有包括下述内容的警示语:此灯具不适合在夜晚使用。”
GB/T 9473-2017
6.2.2 产品信息
6.2.2.1 使用可替换光源的灯具,应在说明书上标明允许使用的光源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6.2.2.2 色温可调的LED灯具,如标称的相关色温范围上限超过4000K.应有包括下述内容的警示语:建议夜晚时将色温调至4000K以下。
6.2.2.3 色温不可调、且标称的相关色温高于4000K的LED灯具,应有包括下述内容的警示语:此灯具不适合在夜晚使用。
6.2.2.4 对于荧光灯灯具,应按GB/T 10682—2010附录D给出的色温进行标称。
6.2.2.5 一般显色指数,如,灯具使用一般显色指数80的光源表示为Ra80。
6.2.2.6 功率因数
6.2.2.7 制造商应在说明书中说明灯具的正常工作位置。
LED光源RG评级
对于LED灯的蓝光潜在危害,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对LED光源产品蓝光危害进行了安全级别分类:
- RG0级:免除级,不造成任何危害(所包含的蓝光危害部分定义为在10000s内不造成对视网膜危害);
- RG1级:I类,低危险(所包含的蓝光危害部分定义为在100s内不造成对视网膜危害);
- RG2级:II类,中等危险(所包含的蓝光危害部分定义为在25s内不造成对视网膜危害);
- RG3级:III类,高危险(光源在短瞬间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