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与0的特性:
1是任何整数的约数,即对于任何整数a,总有1|a,0是任何非零整数的倍数,a≠0,a为整数,则a|0;
(2) 若一个整数的末位是0、2、4、6或8,则这个数能被2整除;
(3) 若一个整数的数字和能被3整除,则这个整数能被3整除;
(4) 若一个整数的末尾两位数能被4整除,则这个数能被4整除;
(5) 若一个整数的末位是0或5,则这个数能被5整除;
(6) 若一个整数能被2和3整除,则这个数能被6整除;
(7) 若一个整数的个位数字截去,再从余下的数中,减去个位数的2倍,如果差是7的倍数,则原数能被7整除。如果差太大或心算不易看出是否7的倍数,就需要继续上述「截尾、倍大、相减、验差」的过程,直到能清楚判断为止。例如,判断133是否7的倍数的过程如下:13-3×2=7,所以133是7 的倍数;又例如判断6139是否7的倍数的过程如下:613-9×2=595 , 59-5×2=49,所以6139是7的倍数,余类推;
(8) 若一个整数的未尾三位数能被8整除,则这个数能被8整除;
(9) 若一个整数的数字和能被9整除,则这个整数能被9整除;
(10)若一个整数的末位是0,则这个数能被10整除;
(11)若一个整数的奇位数字之和与偶位数字之和的差能被11整除,则这个数能被11整除。11的倍数检验法也可用上述检查7的「割尾法」处理,过程唯一不同的是:倍数不是2而是1;
(12)若一个整数能被3和4整除,则这个数能被12整除;
(13)若一个整数的个位数字截去,再从余下的数中,加上个位数的4倍,如果差是13的倍数,则原数能被13整除。如果差太大或心算不易看出是否13的倍数,就需要继续上述「截尾、倍大、相加、验差」的过程,直到能清楚判断为止;
(14)若一个整数的个位数字截去,再从余下的数中,减去个位数的5倍,如果差是17的倍数,则原数能被17整除。如果差太大或心算不易看出是否17的倍数,就需要继续上述「截尾、倍大、相减、验差」的过程,直到能清楚判断为止;
(15)若一个整数的个位数字截去,再从余下的数中,加上个位数的2倍,如果差是19的倍数,则原数能被19整除。如果差太大或心算不易看出是否19的倍数,就需要继续上述「截尾、倍大、相加、验差」的过程,直到能清楚判断为止;
(16)若一个整数的末三位与3倍的前面的隔出数的差能被17整除,则这个数能被17整除;
(17)若一个整数的末三位与7倍的前面的隔出数的差能被19整除,则这个数能被19整除;
(18)若一个整数的末四位与前面5倍的隔出数的差能被23(或29)整除,则这个数能被23整除。